交管小讲堂 不容错失!想要给车身改动色彩的看过来!
《机动车挂号规则》(公安部令第164号)明确规则,已注册挂号的机动车有以下景象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挂号地车辆管理所请求改动挂号:
归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则的改动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改动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请求改动挂号。
1.经过车身贴膜改动车身色彩(制止运用镜面膜)的,需求前往车管所处理机动车改动挂号(车身色彩改动)事务。
2.车主无法到现场处理的,能登录“交管12123”托付处理,受托人带着本人和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参与处理。
3.改动车身色彩需在改动色彩后十日内将车辆开至车管所进行查验,查看验证合格后,在事务大厅内处理事务。
4.改动车身色彩车辆在外地的,车主能够在车辆所在地请求异地改动车身色彩事务,事务完成后,注册地车管所制造新行驶证后会经过快递邮寄给车主。
6.改动车身色彩不得喷涂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上述车辆专用或与其相似的标志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