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安顺车主要留意在自己车身上贴标语要被处分
近来,安顺街头呈现了一辆车身张贴“塔寨村村委会主任林耀东”的小轿车,这样违规张贴车身标语引起了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的留意。
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民警 汪小龙:咱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这个车子停在人行道上,由于在后档玻璃上的这个标语清楚明了,一眼就看得到。
这辆小轿车的车身右门及后挡风玻璃处都张贴了一条“塔寨村村委会主任林耀东”的标语,行进在路上时或许会引起其他驾驭员的重视度,埋下了安全隐患。
经过对车辆的信息查询 一起在机动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印得有这个驾驭员的手机号 咱们就经过电话告诉驾驭员到现场承受处分 一起请驾驭员合作咱们的交警直属二大队进行一个简略的问询。
在民警的教育下,车主认清了自己的违反相关规则的行为,自行清除了贴在车上的标语。一起经过必定的查询得知,这辆小轿车还有未投保交强险等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已同时承受了处分。
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民警 汪小龙:首要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17条, 机动车未按规则投保第三者交强险,这是第一条违法,第二条是车子在车身上张贴标识标语,有影响安全驾驭的交通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 对这个行为作出50块钱的处分,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