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野外广告及门头牌子整治全面打开
9月16日,漯河市城市办理归纳法令支队西城大队法令队员来到西城区月湾湖东路某售楼部,经过前期约谈,催促该担任人对该售楼部在月湾湖路辅道上违规设置的约高4米、宽1米的,共9处落地野外房产出售广告牌进行了自行分化撤除,并催促其进行了路面修补和清洗,路途康复了本来的相貌,亮出了洁净的路面。西城大队大队长李海银表明,将对此处合理运用,和谐有关部分赶快规划设置为非机动车停车位,满意该区域居民的非机动车停放需求。
当日,郾城区城市展开中心五中队的城管法令队员来到市烈士陵寝邻近陵寝路,对在该路途上某烧烤店因热力管道施工,违规暂时设置的约高2米、宽0.75米的落地钢架结构广告牌进行了撤除。陵寝路康复了本来的相貌,影响市民出行的危险得以扫除,实践做到了“还路于民”。该店店东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明将考虑适宜的方位,经城管部分存案后,从头合理、合规设置门头牌子。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标准漯河市城区野外广告及门头牌子设置次序,助力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依据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展开市容环境整改办理提高专项举动的告诉》(豫建城管(2022232号)精力,漯河市城市办理局(城市归纳法令局)印发了《关于展开野外广告及门头牌子整治提高专项举动的告诉》,决议自2022年9月8日起展开为期1个月的城市野外广告及门头牌子整治提高专项举动。加大违背法令野外广告设备撤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撤除过期和抛弃的野外广告设备和招牌,提高市容环境质量;加强大型野外广告、牌子、灯箱等悬挂物的办理,避免产生掉落事端,保证公共空间安全。
据悉,此次举动整治标准为:未经同意不得私行设置各类野外广告,沿街门店招牌设置施行一店一牌,门店招牌的巨细应与修建主体风格相和谐,沿街招牌广告不该多层设置,城区内不可以设置各类电子闪耀牌等9项标准。
《告诉》要求,依照市级主导,各县区施行的准则,市城市办理局担任安排一致和谐,做好整治提高专项举动的督导、检查作业;市城市办理归纳法令支队担任野外广告整治提高专项举动的详细施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担任沿街门头牌子整治提高专项举动的详细施行;临颍县、舞阳县城管部分依照责任全方面展开野外广告及门头牌子整治提高专项举动。
漯河市城市办理局(城市归纳法令局)相关担任表明,此项举动在稳固现有野外广告及门头牌子整治效果的基础上,会集展开整治,保护替换野外广告和门头牌子破损、脏污、灯亮光化缺失等问题,净化标准城市空间,提高城市精细化办理上的水准。将对各县区城管部分的事务辅导和实地监察,定时通报作业展开状况,保证专项举动落到实处,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稳固举动成效,以新的城市相貌迎候党的二十大成功举行。(马跃锋、翟文东、李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