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擅自改动车身色彩被罚 需提前到车管所存案
讯(记者蒋涛通讯员莫琼芳)给爱车车身贴纸、换色彩在年青车主中逐步流行起来,但改动车身色彩须提前到车管所存案,要不,驾驶员将会遭到赏罚。10月4日,私家车车主潘某私自改动车身色彩,当其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被交警识破后,遭到严峻处分。
当晚,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莫宏辉、协警莫伟东巡查至G72线泉南高速柳南段南宁收费站处,对通行收费站的车辆进行全方位查看。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商标为贵A××686的别克小型轿车车身色彩很特别,民警在仔细核对该车主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车辆商标、车身色彩后发现,该车辆行驶证挂号的车身色彩是蓝色,而现场观察到的车辆色彩实为绿色。经警务通检索,该车的车身色彩应为蓝色,车主给自己的爱车做了“易容”,用粘贴纸将本来车辆色彩换成了耀眼的绿色。
据了解,潘某改动车身色彩未经交警部门同意,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挂号规则》第十条改动车身色彩、替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未依规则处理改动挂号,交警依据《机动车挂号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则,对潘某处以200元罚款。再次,民警提示广阔车主,改动车身色彩须提前到车管所存案。